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按照教育部国际司《关于做好2018年国际会议预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外司际〔2017〕2239号),现开始受理预报2018年拟举办以及拟对外承诺或申办国际会议的相关工作,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0日。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按时预报。按照教育部规定,未预报的国际会议将不予审批。
请点击此处查阅详细信息。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