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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粘贴固定资产标签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4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高固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现就做好固定资产标签粘贴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资产标签的重要性

根据教育部及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我校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实行“谁领用、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机制,资产占有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有本单位资产管理的主要责任,资产领用人负有具体管理责任,保管好、使用好、维护好资产是全校师生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资产标签是资产的“身份证”,包含了资产购置、领用人、存放地、维保等重要信息,在资产日常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粘贴资产标签是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安全、完整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日常管理中按照《固定资产标签粘贴规范(暂行)》(附件1)有关要求粘贴好单位占用资产的标签。

二、工作步骤

根据目前各单位资产标签粘贴的实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分步推进资产标签粘贴。

(一)2017年12月31日之前。

1.粘贴好本单位2017年新增固定资产的标签。

2.理工科相关学院(研究机构)将本单位使用的所有单台件价格在40万元以上(含40万元)大型仪器设备的标签粘贴完成;文科及术科相关学院(研究机构)、网络信息中心、图书馆将本单位使用的所有单台件价格在4万元以上(含4万元)仪器设备的标签粘贴完成。机关及党群和直属单位将本单位使用的所有单台件价格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办公设备的标签粘贴完成。

(二)2018年12月31日之前。

1.各单位须及时完成当年新增固定资产的标签粘贴。

2.各单位根据占有和使用固定资产情况,合理安排、及时跟进,完成以往未贴标签的固定资产标签粘贴工作。

三、工作保障

为更加方便服务师生办理国有资产标签打印等业务,国有资产管理处购置了国有资产业务办理自助服务终端,与我校国有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网上“一站式资产办事服务大厅”互联。终端安装在校务楼五层楼道,已于2017年11月1日正式启用,请各位老师使用自助终端打印固定资产标签,并按照要求进行粘贴。

在后续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实际,根据校区、楼宇以及各单位资产量的分布状况,采用逐步增加自助服务终端分布点和给资产量大的单位配置专用标签打印机等方式,以更加方便教职工办理资产标签打印业务。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督促本单位教职工按照规范要求做好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标签粘贴工作,资产管理员协助和指导本单位教职工做好固定资产标签粘贴相关工作。

2.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在此专项工作中,要做好技术支撑和条件保障,全过程为教职工做好各项服务。

3.加强监督检查。在以后年度资产盘点工作中,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对资产标签粘贴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日常工作中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各单位资产标签粘贴进度。对所占有和使用固定资产标签粘贴率高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因各种原因未粘贴标签、标签缺失严重、未按规范要求粘贴标签等情况,将责令限期整改。对于不按规定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并限制其固定资产建账权限直至整改完成。

在此专项工作中,有任何疑问,请与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联系,电话:85310375 85310378。

特此通知。

附件:1.陕西师范大学固定资产标签粘贴规范(试行).pdf

2.资产管理自助服务终端操作说明.pdf

3.各单位资产管理负责人和资产管理员联系信息.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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