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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年11月研究生厚德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0-31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了更好的做好研究生厚德助学金发放工作,11月起,厚德助学金申请时间统一规定为每月1号到5号,请各位同学按时在系统中点击申请。在系统中“助学金发放信息”和“助学金补发申请”里,可以看到已经助学金发放成功的详细信息一览表。

关于发放11月研究生厚德助学金的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7111-9

二、进度安排

1.学生申请阶段:111-5。全体研究生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建行卡号、联系方式等),并在“助学金发放信息”模块下点击申请当月助学金。

核对步骤: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其他”→“个人基本信息管理”→“学业/其他”和“联系/简历”核对个人建行卡号和联系方式等,发放以该卡号为准。

申请步骤: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奖助管理”→“助学金发放信息”模块下点击申请当月厚德助学金。

备注:如需补发助学金,则点击下方的“助学金补发申请”,在该模块下填入相应的补发时间、补发原因等相应补发信息,并提交辅导员老师审核通过。如没有补发事实,请勿随意填写,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承担。

2.院系核对阶段:116-7。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辅导员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研工”→“助学金”→“按月发放信息管理”中,点击“院系、年份、月份”后,能够看到当前月份申请厚德助学金的所有学生的信息,审核无误后,全选批量提交。最后,导出相应表格报送至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

具体操作:在 “按月发放信息管理”模块中核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信息,无误后导出当月助学金《发放简表》和《发放总表》,一式两份,并需单位相关负责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文汇楼A516室)。

备注:院系导出的《发放简表》和《发放总表》请与系统中信息保持一致,如有个别修改,请在系统中修改后再行导出。

3.学校汇总发放阶段:118-9,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各单位上报表格进行汇总,并提交财务处基金科审核、发放。

备注:发放后,会将发放信息及时在网站中进行通知,请登录网站关注。

三、注意事项

1.研究生厚德助学金按照学制年限发放,如学制为2年,则发2年;学制为3年,则发3年。延期毕业学生不发放。

2.研究生厚德助学金逐月进行发放,1年发放10个月9-来年1月,3-7月)。

3.发放标准:

类型

标准

非在职硕士(含少干)

800/

非在职博士(含少干)

2300/

在职少干硕士

600/

在职少干博士

1200/


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研工部)综合办公室或发电子邮件咨询。

联系人员:张明超 李冬飞

联系电话:029-85310348

电子邮箱:yjsjz@snnu.edu.cn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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