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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17-10-09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一、总体要求
      “大学生士兵计划”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严格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为30人。

三、招生专业
       参见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大学在校期间或应届毕业、往届毕业生参军入伍退役的,在计划范围内(先入伍退役后读大学毕业的,视为普通社会考生,不在计划范围内)。
(二)考生须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我校相关报名公告的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复试时再次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试录取
(一)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
(二)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五)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六、其他事项
       详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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