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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2-31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单位: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对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提出严格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校园风清气正育人环境,现就我校元旦、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一、加强纪律教育

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期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新闻通报,对照反面典型案例吸取教训;要按照学校党委《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长效机制。切实引导广大教职员工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严明纪律规矩

(一)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遵守和严格执行“八条禁令”

1.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年货节礼等;

2.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4.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

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6.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二)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六条禁令”

1.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3.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4.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5.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三、强化监督执纪

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早发信号、勤打招呼,明确要求、警示在前,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担当起教育管理爱护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工作责任。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执纪,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29-85310302;029-85310682

监督举报邮箱:jubao@snnu.edu.cn

 

 

纪委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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