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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监考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5     作者:     浏览数    分享到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将于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进行,我校作为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设立的规范化考点,将同期举行本次考试。为顺利完成相关考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中对监考人员的要求,现将推荐、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保守秘密,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

2.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生入学考试;

4.能够亲自完成全程监考,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他人;

5.监考人员须参加考前组织的考务监考培训会,熟悉监考工作流程。

二、选聘程序

1.各单位按照监考名额分配表(附件1),积极组织动员本单位在职职工报名参加。请符合选聘条件,愿意参加的老师于2017年12月8日前在本单位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提供近期一寸彩照并签订《监考责任书》(附件2)。

2.各单位办公室于12月11日前将①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②《监考责任书》;③监考人员近期一寸彩照(注明姓名),由研究生秘书或办公室相关老师送研招办(文汇楼A段509室),并将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于12月11日前发至邮箱:yjsc3@snnu.edu.cn。

3.各单位推荐的监考名单汇总后,研究生院将会同纪委(监察处)、人事处确定最终选聘名单。

4.各单位于12月15至20日前领取本单位监考人员聘书和监考牌。

三、其他

1.监考培训会将于12月22日下午召开,具体时间、地点见监考人员聘书。

2.我校考点所有考场全部安排在长安校区文渊楼和文津楼。考试期间,学校安排校车接送雁塔校区、紫薇居住的监考教师(具体接送时间、地点见考务手册)。

3.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是国家级重要考试,我校考点涉及考生类别多,范围广,考务压力大。请单位能够充分认识到此次考试的严肃性和重要性,给予高度的重视和支持,共同做好监考人员选聘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杨雯,联系电话:029-85310346。

附件:1.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单位监考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监考责任书

3.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推荐监考教师汇总表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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